浦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浦城縣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18-08-20 17:18:20??來源: 責任編輯:浦城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有關單位: 《浦城縣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浦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浦城縣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59號)和《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18〕60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縣裝配式建筑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結合我縣資源優勢、經濟技術發展實際,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提升建設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我縣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作為裝配式建筑鼓勵推進地區,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到2025年全縣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培育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技能隊伍。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2018年,我縣應至少選擇一個項目作為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從2019年起,全縣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應達到50%。以上裝配式建筑認定應當符合國家和我省的相關認定標準。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規劃建設和旅游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教育局、衛計局 (二)加快建成產業基地。結合我縣裝配式建筑的發展目標及市場需求,加強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扶持本地總承包企業與外地裝配式技術先進企業合作,共同投資建設產業基地。鼓勵區域內有條件的商品混凝土攪拌、預制管樁廠、水泥制品等生產企業、金屬(木)預制構件生產企業以及建筑施工企業等延伸產業鏈,投資建設滿足裝配式建筑發展需要的現代化產業基地。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的品種和規格,積極發展柔性制造技術,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支持產業基地標準化、系列化、規模化生產,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專業配套、管理規范的龍頭企業和產業基地。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經信局 (三)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水平。引進高水平設計機構與培育本地骨干設計隊伍相結合,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能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結構部件、內裝修部品和設備管線的一體化集成技術。推廣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優先選用通用部品部件,實現裝配式建筑一次設計,避免二次拆分。鼓勵裝配式建筑創新設計和采用消能減震、支撐體—填充體(SI)住宅體系、智能化、節能環保等新技術,提升建筑品質。 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經信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提升裝配施工水平。鼓勵施工企業學習應用裝配式建筑施工技術、設備、機具,特別是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全防護和質量檢驗技術,組織編制施工工法;加強對承重預制構件、套筒和灌漿料、建筑結構用膠、焊條焊絲(劑)等主要材料、構件的進場管理;推廣預制構件吊裝、支撐、焊接、校正等專業施工設備機具,提高裝配施工技能,提升技術工藝、組織管理水平。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推行綠色施工,采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提高施工效率,縮短工期,降低勞動力投入。提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水平,探索和建立施工現場環保方面的差異化管理辦法,在建筑垃圾處置、用水用電、揚塵整治、噪音控制等方面實施更嚴格的差異化管理,提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水平。實現技術工藝、組織管理、技能隊伍的轉變,培育一批具有較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的骨干企業。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經信局、教育局、衛計局 (五)推行信息化管理。在設計、生產、施工和運維全過程推廣應用BIM技術,實現各環節數據共享,提高整體效率。積極開展智能建筑、智能家居、智慧工地、智慧住宅建設,提高工程應用智能化水平。利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實現裝配式建筑全過程的管理追蹤、維護。鼓勵縣屬國有企業在推廣裝配式建筑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國投公司 (六)推進建筑全裝修。實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的裝修模式,促進整體廚衛、輕質隔墻等材料、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的應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積極推進裝配式內裝產業鏈的集群發展,引導符合裝配式裝修技術和工藝標準的新型材料的研發、生產。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鼓勵新開工的裝配式建筑采用全裝修交付。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經信局 (七)著力推廣綠色建材。推進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應用。推廣適合本地使用的裝飾與保溫隔熱一體化墻板、屋面,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到2020年,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不低于50%。裝配式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在綠色建筑評價中逐步加大裝配式建筑的權重。 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經信局 (八)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15〕68號)的規定,政府投融資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民用建筑項目,對于采用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的,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經有權部門認定后,允許按照有關規定采用邀請招標。健全完善工程總承包制度,提高裝配式建筑建設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具備工程總承包能力的建筑業龍頭企業。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大力發展專業化分包隊伍,重點培育適應裝配式建筑的專業安裝隊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規劃建設和旅游局、財政局 (九)確保工程質量安全。逐步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裝配式建筑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生產單位要建立部品部件檢驗機制,建設和監理等相關方可通過合同約定采用駐廠監造等方式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控;設計單位要嚴格設計審核校驗,實行全過程服務;施工單位要加強部品部件進場、施工安裝、灌漿連接、密封防水等關鍵環節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提高部品部件裝配施工連接質量和建筑安全性能;監理單位要提升裝配式建筑監理能力,嚴格履行監理職責。強化監管,制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文件審查、質量安全監督要點。依托互聯網技術(裝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臺),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 (十)強化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分類培訓機制,將裝配式建筑政策、技術、標準等納入建設工程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培養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支持我縣職業技術學校增設裝配式建筑、BIM技術等專業課程,推動裝配式建筑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引導有條件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立實訓基地,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鼓勵總承包企業和專業企業按照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要求,自行培訓、考核評價技能人才,建立專業化隊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人社局、教育局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強用地保障。根據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重點保障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建設用地需要,支持依法開采生產所需的普通建筑用石料(含機制砂)。在土地供應中,應將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納入規劃設計條件和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 對自主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且達到國家、福建省相關認定標準,建設單位可享受:? 1.其預制外墻或疊合外墻的預制部分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核算,但不超過該棟建筑地上建筑面積的3%(含本數)。 2.將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在單體裝配式建筑完成基礎工程到標高±0.000的標準,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況下,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 (二)加強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的開發貸款、消費貸款優先配置信貸資源、實行優惠貸款利率,簡化審批手續,加大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按照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的鼓勵措施執行。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其房屋契稅征收基數可按購房合同總價款扣除全裝修成本后計取。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行浦城縣支行、南平銀監分局浦城縣監管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落實稅費政策。結合節能減排、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享受省、市及我縣出臺的工業企業相關扶持政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銷售自產的新型墻體材料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3號)規定的,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退優惠政策。預制混凝土墻體部分和非砌筑類的內外墻體列入新型墻體材料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3號)要求的,列入新型墻體材料目錄。 對符合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使用單位收到的技術研發資金補助,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以按不征稅收入處理;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環保局、國稅局、地稅局 (四)加大行業扶持。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施工資質、設計資質,打造部品部件生產、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項目,優先推薦參與各類工程建設領域的評獎評優活動。 對于政府投融資的裝配式建筑,施工企業繳納的質量保證金以合同總價扣除預制構件總價作為基數乘以2%費率計取。 支持培育專業化的物流企業,實施部品部件的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成本。各有關部門對運輸預制混凝土構件、鋼構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暢方面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及縣直有關單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浦城縣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縣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落實部門責任。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國土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人社局、南平銀監分局浦城縣監管辦事處、國稅局、地稅局、效能辦、環保局、衛計局、教育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由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合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人社局、南平銀監分局浦城縣監管辦事處、國稅局、地稅局、效能辦、環保局、衛計局、教育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激勵扶持政策并負責落實,共同推進我縣裝配式建筑健康有序發展。 1.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制定并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工作制度,在規劃條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要求,制定并落實裝配式建筑容積率的核算制度。根據省住建廳裝配式建筑產業專項規劃,編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布點專項規劃并按規劃審批;統籌協調、制定我縣裝配式建筑工作計劃;加強裝配式建筑項目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和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對不符合標準的項目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和進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項目評審、技術論證、性能認定、分包管理、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技術把關和服務指導;負責裝配式建筑指標的落實和裝配式建筑的預售監管。 2.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在項目立項階段對項目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裝配式建筑要求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并核準招標方式。制定并落實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施行邀請招標的扶持政策。落實利用科技發展資金,支持裝配式建筑的科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等工作制度,支持引導裝配式建筑企業科技發展。 3.縣經信局:制定并落實對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扶持政策,落實新型墻材及水泥制品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 4.縣財政局:制定并落實扶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財政扶持政策。 5.縣國土局:落實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的土地供應工作,在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及精裝修的具體要求。 6.縣國稅局、地稅局:落實裝配式建筑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7.縣人社局:會同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制定并落實裝配式建筑崗位技能培訓、職稱評定、裝配式建筑人才引進、裝配式建筑繼續教育、科學技術獎勵等工作制度。 8.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部門:在職能范圍內,對運輸預制混凝土及鋼構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暢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幫助。 責任單位:縣發改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規劃建設和旅游局、國土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人社局、國稅局、地稅局 (三)加強考核督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要將發展裝配式建筑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工作,列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指標體系,實施專項督查并定期通報。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相應處理。把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作為加快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重要手段,按照省、市、縣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明確工作主體責任,切實把裝配式建筑發展任務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效能辦、規劃建設和旅游局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新媒體宣傳以及出版專業書籍、示范項目現場交流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經濟社會效益,構筑信息交流平臺,及時報道最新產業動向,營造良好市場氛圍,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引導消費者購買裝配式建筑,促進裝配式建筑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委宣傳部、規劃建設和旅游局、文體新局、廣電局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