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召開
| 2025-11-14 10:53:23??來源:浦城新聞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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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浦城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二次會議。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楊文龍,副主任游洪、孟世芬、李金孫、徐學榮和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劉曉斌,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傅禮輝,縣檢察院檢察長劉斌,縣監察委員會、縣法院、縣直有關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等單位負責人,以及部分縣人大代表列席會議。會議由李金孫主持。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及“十五五”規劃編制情況的報告、關于閩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縣應急管理局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縣信訪局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部分人大代表辭去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草案),表決通過了該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相關的人事任免事項。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頒發任命書
憲法宣誓 楊文龍向新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會議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徐學榮等辭去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11月13日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徐學榮、黃龍翟、王清富、謝友明、周文杰、練雅男、朱英坤、曹子強、原恩翔、翁和平、徐紹兵、余向暉、鄒澤坤、邱小兵、陳榮貴、李昌勇、謝子銓、黃旭等18名代表因工作崗位調整辭去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和接受熊曉陽代表因退休退出工作崗位申請辭去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辭去代表職務請求被接受的:徐學榮的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相應終止;熊曉陽、黃龍翟、王清富、謝友明、周文杰、練雅男的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鄒澤坤的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李昌勇的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予以公告。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1月13日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熊曉陽的浦城縣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職務; 二、任命曹華亮為浦城縣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5年11月13日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劉用煌的浦城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二、免去曹華亮的浦城縣水利局局長職務; 三、免去曹暉的浦城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局長職務; 四、任命趙勝為浦城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五、任命徐紹兵為浦城縣水利局局長; 六、任命陳林基為浦城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局長。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1月13日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張潔瓊的浦城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二、任命江俊杰為浦城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11月13日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江娜為浦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職務; 二、任命溫慧素為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免去其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黃雅雅為浦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浦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四、任命江歡為浦城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浦城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五、免去繆方勇的浦城縣人民法院仙陽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六、免去季清鴻的浦城縣人民陪審員職務。 (張聰 黃竟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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