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海洋生態助力共同富裕新路徑
| 2025-07-04 10:33:44??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黃可權 習近平總書記去年在福建考察時提出,推動福州、廈門加快建設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做大做強海洋經濟。福建作為海洋資源大省,率先布局海洋碳匯產業,已取得顯著成效。廈門產權交易中心海洋碳匯交易量占據全國半壁江山,莆田秀嶼雙殼貝類碳匯項目獲國際權威認證,全省海洋碳匯儲量約占全國兩成。這一系列成就,為福建發展海洋碳匯經濟奠定了良好基礎。然而,我省海洋碳匯經濟發展仍面臨技術瓶頸突出、市場容量不足、產業協同薄弱、制度供給滯后等多重挑戰。亟待構建“技術-市場-產業-制度”四位一體創新體系,將其從“小眾生態產品”發展為具有規模效應的“千億級綠色產業鏈”,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海洋生態助力共同富裕路徑,助力我省在綠色發展新賽道上搶占先機。 聚焦技術攻堅,構建精準核算技術體系。針對海洋碳匯“測不準”的技術性難題,重點建設“三大工程”,推動從粗放估算向精準核算躍升,打造兼具國情適配性與國際認可度的核算體系。一是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監測網絡。在寧德三都澳、漳江口紅樹林等核心碳匯區科學部署智能浮標系統,搭載高精度傳感器,實現數據高頻采集;依托衛星星座開發多光譜AI解譯算法,將紅樹林碳匯監測誤差控制在較低水平;組建無人監測船隊定期巡航,填補海域監測盲區,全方位提升數據采集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二是推進基因編輯與微生物增匯技術產業化。設立省級專項基金,在廈門組建重點實驗室,運用基因編輯技術改造海洋生物,增強其固碳效率與抗逆性;聯合科研機構篩選高效固氮菌株,建設微生物碳匯示范基地,構建“研發-應用-推廣”產業化生態鏈,從生物層面提升海洋固碳能力。三是實施海洋碳匯數字賦能工程。依托“數字福建”政務云平臺,整合多部門數據資源,構建海洋碳匯“一張圖”管理系統,實現信息集中管理與可視化展示;設立省級AI實驗室,開發“紅樹林碳匯動態預測模型”等先進核算工具,將核算周期縮短50%以上;同步發布福建省海洋碳匯監測技術導則,通過規模化采購和國產化替代,大幅度降低單項目認證成本,切實提升海洋碳匯項目的經濟效益與市場競爭力。 著力激活市場,創新海碳價值實現機制。為破解我省海洋碳匯市場“小散弱”的困境,需著力構建“三大市場體系”,實現從“單一現貨”到“多元金融”的轉變,并強化海洋碳匯產品市場交易規范。一是構建多層次交易市場體系。完善廈門碳交所紅樹林碳匯期貨合約機制,引入電力企業作為做市商,開發碳匯期權產品,豐富海洋生態修復類產品供給。在沿海重點區域試點碳匯資產證券化,將海洋養殖區未來碳匯收益權打包發行信托產品,拓寬融資渠道。建設省級碳金融數據中心,開發碳資產估值與風險預警模型,建立做市商保證金、交易量考核制度,提升市場流動性,帶動海洋碳匯年交易量穩步增長。二是完善跨區域生態補償體系。聯合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參照《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制定東南沿海海洋碳匯生態補償協議,統一碳匯量核算標準、補償價格及支付方式。創新“碳匯保險+再保險”產品,針對臺風、赤潮等災害構建風險分擔機制,降低海洋碳匯項目運營風險。三是構建國際化合作交流體系。積極參與全球藍碳治理,推動建立國際藍碳聯盟,舉辦國際海洋碳匯高峰論壇,提升國際話語權。爭取設立國際藍碳交易特別示范區,通過稅收減免、簡化外資準入等政策,力爭3~5年內引入10家以上國際碳匯企業,加速我省海洋碳匯經濟國際化進程。 深化產業融合,打造“海碳+”新型產業生態。針對海洋碳匯產業“聯不動”難題,重點實施“兩大協同計劃”,推動從“單打獨斗”邁向“共生共贏”,形成海洋碳匯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一是實施新能源與碳匯協同發展計劃。建立“風電-碳匯”捆綁機制,修訂海上風電管理辦法,發布海碳設施技術參數,要求新建項目預留裝機容量用于碳匯設施建設,納入環評“一票否決”。創新“綠電-碳匯”捆綁交易模式,明確電網優先調度綁定電量、溢價直補項目方,支持風電企業跨界成立碳匯子公司降本增效。打造“海洋牧場-風電-碳匯”綜合體,構建企業、養殖戶、政府基金多方收益共享機制,實現資源高效利用與產業融合。二是實施濱海旅游與碳匯價值協同開發計劃。構建“碳積分-消費”閉環系統,在濱海紅樹林公園推行碳積分制,游客參與生態活動可獲積分抵扣消費;依托“閩政通”開發“數字碳護照”,以區塊鏈技術記錄碳行為,發行碳積分NFT實現跨景區兌換。開發海洋碳匯主題文旅產品,串聯寧德三都澳(大黃魚碳匯養殖)、泉州深滬灣(海底古森林碳封存)、廈門鼓浪嶼(碳中和島)等特色區域,打造“福建藍碳走廊”;建設“藍碳光影劇場”,門票收入注入碳匯信托基金。建立“旅游-碳匯”反哺機制,對4A級以上景區實施“碳中和準入制”,鼓勵游客購買本地碳匯;推行“民宿碳匯合伙人計劃”,每間客房配套海藻養殖區,碳匯收益按一定比例返還業主,實現多方合作共贏。 加快制度創新,構建激勵相容政策體系。針對制度“跟不上”的問題,重點推進“三大制度”改革,實現從“權屬模糊”到“激勵相容”的轉變。一是深化產權制度改革。確權方面,在《福建省海洋經濟促進條例》增設“海洋碳匯”專章,明確碳匯資產權屬,制定產權證頒發細則保障開發者長期收益權;依托“數字福建”搭建區塊鏈電子臺賬,實現權屬登記、變更全流程可追溯。維權方面,明確糾紛仲裁適用條款,構建“行業調解+司法仲裁”協同機制,規范產權糾紛解決路徑。護權方面,劃定“海洋碳匯生態紅線”,對核心區域實施剛性保護;嚴格執行“占補平衡”制度,要求碳匯占用項目通過生態修復、技術增匯實現等量補償,建立“行政處罰+生態賠償”雙追責機制。二是深化“財稅-產業”激勵機制改革。對高效固碳項目免征海域使用金,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建立用地指標獎勵機制,按碳匯增量給予建設用地指標,允許跨區域交易,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在沿海省級以上開發區劃定“碳匯產業專區”,提供供地價格優惠,吸引企業投資布局。三是深化政績考核制度改革。將碳匯增量納入政績考核體系,依據地區差異合理設置考核權重,實施差異化考核。 (作者為龍巖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院長。本文系“研究闡釋2025年省委省政府重點調研課題”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路徑研究”階段性成果)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