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高質量充分就業結構性矛盾
| 2025-05-27 09:47:55??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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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心穎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和國家的長治久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推動經濟與就業協同發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必須以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為重點,通過政策協同、產業升級、公共服務優化等多重途徑,系統構建就業促進機制,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就業目標。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勞動力結構深刻調整,新舊動能加快轉換,高質量充分就業所面臨的現實挑戰也更加多元復雜,亟須以就業優先戰略為主線,統籌推進制度供給、結構調整與服務改革,破解結構性矛盾,夯實發展根基。 一、高質量充分就業的內涵與就業市場面臨的挑戰 高質量充分就業不僅僅是“就業有位”,更是“人盡其才”“崗適其人”,強調的是就業機會的充足性、就業結構的合理性、就業環境的公平性和勞動關系的和諧性。《意見》指出,要推動就業“質”的提升與“量”的增長并重,強化系統治理、精準服務和多元融合,提升勞動力參與感、獲得感與發展空間。然而從當前我國就業市場的實際運行情況看,結構性矛盾依然比較突出,制約高質量就業的因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供需錯配與結構調整并存。據測算,預計到2025年,中國制造業十大重點領域人才需求缺口將近3000萬人。企業“用工難”與“就業難”并存,反映出產業轉型與勞動力素質之間的適配性問題尚未根本緩解。以泉州市為例,2023年城鎮新增就業9.1萬人,但其中高技能崗位就業占比仍偏低,難以有效匹配當地智能制造升級需求。 二是新就業形態的相關制度保障需要完善。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帶動了大量靈活就業,但新型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職業認定、收入評估、社保銜接等政策滯后,加劇部分群體的不穩定預期。近年來,不少地方推出相應創業扶持政策,取得積極成效,但也有實踐顯示,創業平臺操作復雜、服務未能精準下沉,部分中低技能創業者難以獲得有效支持,表明創業服務體系在普惠性、專業化與精細化方面仍有優化空間。 三是技術變革加劇“數字鴻溝”。人工智能、自動化等新技術深刻改變職業結構,但一些地方教育培訓體系跟進滯后,老齡群體和低學歷人群面臨“看不懂、學不會、用不了”的困境。部分數字化推進較快的地區仍面臨服務平臺界面復雜、服務不適配等問題,部分低技能勞動者難以順利找到合適崗位。 總體來看,就業市場正從以“總量壓力”為主轉向以“結構性壓力”為主,推動從“有沒有就業”向“就業好不好”轉變。這對政策體系提出更高要求,我們需要從制度、產業、教育、服務等多個層面進行系統謀劃,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就業支撐體系。 二、破解高質量充分就業結構性矛盾的實施路徑 健全產業升級驅動機制,優化就業結構供給。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關鍵在于推動就業結構與產業結構的同步優化。應立足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完善數字經濟、綠色經濟、新能源產業支持政策,提升高質量崗位供給能力。借鑒杭州建設“數字經濟第一城”的做法,結合福建本地實際,加快培育產業集群,推動重點產業鏈延伸和人才引入,增強區域吸納就業能力。例如,寧德市依托寧德時代等龍頭企業,2023年新增技術崗位2萬個,形成“產業發展—崗位擴容—人才就位”良性循環,為產業升級與就業擴容同步提供有力支撐。除此之外,要推動“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的協同機制落地,在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之間建立實質性協作平臺,打通“專業—技能—崗位”的供需鏈條,提升勞動者“從課堂到崗位”的適配能力。 健全創新創業驅動機制,拓展多元就業渠道。以創新帶動就業,以創業拓展空間,是實現人崗多元對接的重要路徑。應系統完善國家級創業孵化平臺,整合政策資源,為青年、返鄉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提供從創業培訓到融資對接的全流程支持;同時加強創業與產業融合導向,鼓勵在數字技術、綠色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培育“小而精、專而新”的創業主體。著力解決一些地方的創業服務“只見補貼,不見服務”的問題,通過健全評價標準、引入專業服務商等方式,推動創業支持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健全公共服務優化機制,提升人崗精準匹配效能。構建覆蓋全周期、全人群、全要素的就業服務體系,強化兜底保障與前端引導并存。推廣“就業困難人員”動態監測與精細服務機制,借鑒成都“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經驗,統籌社區、街道、企業力量,提供精準崗位推薦。完善職業培訓與技能認定體系,推動“技能中國行動”深入實施,鼓勵企業推行新型學徒制,開發與新產業相適應的培訓課程。在此基礎上,推動就業信息平臺一體化建設,實現人社、教育、工商、稅務等部門數據打通,提升崗位推送、職業匹配、政策引導的智能化、個性化水平,真正實現“找得到人、配得上崗、留得住才”。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破解高質量充分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既是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政策前提,也是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大局的現實需要。這就要求我們聚焦體制機制協同、政策工具優化和服務手段創新,系統構建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續、更具韌性的就業支撐體系。唯有如此,才能在穩定和擴大就業中不斷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經濟學教研部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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