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免除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通知
| 2025-03-26 09:25:20??來源:浦城縣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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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殯葬改革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個性化的殯葬需求為導向,以深化殯葬改革為抓手,以推進殯葬行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減輕廣大城鄉群眾喪葬負擔,實現我縣基本殯葬服務普惠性和均等化,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免除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除對象 (一)具有浦城縣戶籍的居民(含在外地火化未享受當地減免政策的浦城籍居民)。 (二)縣級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無主)遺體。 二、免除項目 (一)普通城鄉居民免除服務費用項目: 1. 遺體接運(僅限浦城縣轄區內); 2. 遺體存放(館內遺體冷藏72小時以內); 3. 遺體火化(普通火化設備); 4. 骨灰寄存(一般格位三年以內)。 (二)城鄉困難群眾(城鄉低保對象、特困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百歲老人及縣級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無主)遺體)在享有普通城鄉居民免除服務費用項目基礎上,可免除普通骨灰盒(200元以內)的項目費用。 以上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實行政府定價,以喪屬實際消費項目予以免除。喪屬選擇上述項目中更高檔次服務的差價及上述項目外的服務項目,由喪屬自行承擔。 三、辦理程序 (一)符合規定的免除對象,由喪事承辦人將下列材料提交縣殯儀館,在結算殯葬費用時可直接免除相關費用。 1. 《浦城縣殯儀館殯葬服務選項單》(詳見附件)1份,由喪事承辦人前往縣殯儀館填寫; 2. 喪事承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免除對象生前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若無,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名(無主)遺體由縣級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 免除普通骨灰盒項目費用的對象,需提供城鄉困難群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無名(無主)遺體經縣級公安機關公告確認,并出具允許火化證明,免除手續由縣民政局代為辦理。 (三)在異地火化未享受當地減免政策的對象,按照我縣免除標準執行,由喪事承辦人攜有效票據和相關材料到縣殯儀館辦理報銷手續。 四、資金保障 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統籌安排,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保證經費足額、及時劃撥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健全完善免除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制度,廣泛宣傳,確保其順利實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縣民政、發改科技、財政、審計、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工作的職責,落實好我縣免除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監督,嚴格審核免除對象資格,防止出現弄虛作假和虛報冒領的現象。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免除費用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二)若上級出臺新的政策,以上級文件為準,具體由浦城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三)咨詢部門:浦城縣民政局咨詢電話:0599-2880966。 附件: 浦城縣殯儀館殯葬服務選項單
浦城縣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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