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關于開展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 2022-05-07 15:24:38??來源:浦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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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喜迎二十大、辦好省運會、爭創文明城、展示新形象”工作要求,按照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倡導文明出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通知》精神,根據縣公安局“創文明、防事故、護發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部署,進一步推動浦城縣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浦城縣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整治時間: 2022年5月6日—2022年12月31日。 整治路段: 城區全路段,其中五一三路、皇華山路、南浦北路、興華路、興浦路、千里馬路、夢筆大道列為重點整治路段。 整治內容: 一、從嚴整治外賣、快遞二、三輪車輛和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按道行駛、分心駕駛(使用手機)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多次違反規定的外賣、快遞、共享單車企業將進行約談整頓,并一律予以曝光。 二、從嚴整治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無牌機動車及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對無牌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一律予以暫扣,臨時牌過渡期已滿的超標電動車于八月底前自行淘汰置換,九月份后經查處一律予以暫扣。 三、從嚴整治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機動車(含二、三輪摩托車)行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不按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反規定停放、非法加裝、改裝(含加裝遮陽傘、擋風罩等)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鼓勵、倡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不乘坐加裝動力的人力三輪車、無牌電動三輪車。 五、從嚴整治“炸街”、“飆車”行為,一律頂格處罰,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上述交通違法違規行為還一律予以抄告,對屬于文明單位和文明校園的干部、教職工、學生交通違法違規的,抄告其所在單位、文明辦、機關工委,教育局;對不屬文明單位和文明校園的人員交通違法違規的,通報其所在村(居)委會加強教育、管理。 請所有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互相告知,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行車,抵制交通陋習。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浦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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