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被抓 工錢找誰要?
| 2018-12-28 09:26:05??來源: 責任編輯:浦城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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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富嶺某村十幾位農民工將正在馬路上作業的水泥攪拌機攔停,并聲稱不給工資就不讓開工。工地的負責人魏某稱,包工頭葉某一直聯系不上可能被抓了,協商不了只得報警,警察、村長出面勸說,農民工回了家,次日又去工地阻攔開工,如此反復工地工程被阻攔了5天,經多次勸說協商無果找司法所請求出面調解。司法所通過派出所民警確認包工頭葉某目前已被關押。現工地負責人魏某和農民工一方因工資支付一事紛爭不止。 11月28日9時,魏某來司法所請求出面調解并要求:農民工阻攔工程5天所需花費的工人工資需要農民工補償。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為其做調解調查筆錄,經調查了解,市公路局將205省道前洋到上橋路基建設工程發包給昊天某某公司,昊天某某公司的工程隊負責人魏某又將工程非法分包給不具有相關建筑資質的葉某,魏某與葉某簽訂的承攬合同書也是不符合規范的。13時,魏某打電話來司法所稱農民工把電機給拆走不讓開工。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聯系農民工將調解時間定在14:30在司法所進行調解,可是下午沒有一個農民工出面到司法所調解,無奈之下只得下村調解。 次日,司法所聯合派出所下村調解。首先,讓農民工把記工時的本子拿來逐一登記。經統計,葉某共拖欠13位農民工工資共計21407元。其次,建議農民工選出代表人參與調解,周某自愿作為代表人參與調解。最后,鑒于前幾次魏某出面難以協商的經歷,邀請市公路局監工鄭某出面一起調解。準備周全之后立即開展調解,首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員就三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進行界定:根據《建設領域農名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作為分包人的魏某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葉某,因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且有向葉某追償的權利。因此需要由魏某支付農民工工資。其次,詢問雙方方各自的意見,魏某主張自己已經支付給葉某3100元錢,且農民工的單價和天數都無法核實。農民工代表周某主張,自己用雙手賺來的血汗錢必須要拿到手。調解僵持了2個多小時,沒有任何進展。 魏某提出,自己一定能找到葉某確認拖欠工錢數額是否與農民工說的一致,監工鄭某也表示同意。面對此種情況,調解員們同意魏某在期限為7日內查清楚所拖欠的金額。并說服農民工將電機歸還給工程隊,穩定民工情緒,工程得以正常運轉。調解暫告一段落。 12月4日,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詢問魏某是否有聯系到葉某,魏某推諉搪塞且主張自己愿意支付農民工一半的拖欠工資。鑒于葉某被關押極可能不能聯系的情況,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跟工程的昊天某某公司總經理聯系,經過多次協商,昊天某某公司同意把工程款扣留2萬余元支付農民工工資。 12月7日,司法所聯合派出所將昊天某某公司轉賬來的工資款如數分發給農民工,至此,該糾紛圓滿化解。 ? 調解員說法:本案是一起典型農民工討薪糾紛案件。此類糾紛往往涉及人數眾多,處理不妥當的話,就有可能會激化,進而轉變為群體性事件。司法所工作人員深入一線開展調解、穩控情緒、妥善處理。首先,深入農村積極開展調解,先從法律的角度,將此案件的法律關系跟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其次,穩控農民工情緒,深入淺出地做農民工的思想工作,對農民工進行法律普及引導其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事情,讓工程得以正常運轉;最后,鑒于魏某推諉搪塞的情況,及時聯系昊天某某公司,告知昊天某某公司其中的法律利害關系,成功說服發包公司清償農民工拖欠工資,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導致群體性案件的發生,切實維護了社會穩定,真正起到了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吳遠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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